济源市东部集中供水工程
【信息时间:2023-02-23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
受理时间:2023-02-23 14:22:49反馈时间 :2023-02-23 14:22:49异议类别 :评标结果提交时间:2023-02-23 09:37:09异议内容:(一)我单位项目经理高级技术职称3分未被计分。相关资料在评标所用PDF版本中均清晰可辨。
(二)我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3分未被计分。相关资料在评标所用PDF版本中均清晰可辨。
(三)第一中标候选人金龙水利工程(河南)有限公司提供的三个类似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额依次为3030万元、101万元、1305万元,且三个工程内容与本项目施工内容交叉范围甚少;而第二候选人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类似业绩合同额依次为9300万元、12516万元;第三候选人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类似业绩合同额依次为20297万元、23499万元、46621万元。本项目规模达1.02亿元,第二、第三候选人类似业绩均近亿、过亿,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规模仅为101万元、1305万元、3030万元的“类似业绩”,为何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条要求的“工程规模或性质类似”?又如何体现招标文件资格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四)技术标评分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金龙水利工程(河南)有限公司的技术标得分27.20分;第二候选人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38分;第三候选人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77分。在评标表中,有两位评委与其他五位评委的评分分数差异较大,两位评委对第二候选人(综合标第一经济标第三)、的打出的平均分比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低8.93分;对第三候选人(综合标第二经济标第二)的打分低7.03分。本项目技术标总分30分,平均分分差达到近1/3。两位评委对第二、第三候选人,打出了远低于其他5家投标单位的最低分,同时这两位评委又为第一候选人打出了该评委对本次评标分数里的最高分。鉴于三位候选人的技术标水准分数差异如此巨大,七位专家意见并未统一,故申请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标内容,并提供其高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近“6分”分差的评分细则及依据。
(五)第一中标候选人人选的异议。第三候选人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标高出第一中标候选人3.32分、综合标在6分尚未被计入总分的情况下仅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2分、但在此情况下排除技术标仍高出第一候选人1.32分;如计入,第三候选人将比第一中标候选人高出7.73分。处理结果: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条款规定:投诉及异议按照河南省水利厅豫水建[2015]10号文件执行;故本次异议不予受理,予以驳回。如对本项目存在异议,请参照河南省水利厅豫水建[2015]10号文件进行异议申请。
附件: